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依據明正國中110年10月26日屏明中自字第1100005518號函辦理。
二、詳細資訊如下:
(一)日期:110年11月18日(星期四)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。
(二)地點:東港高中。
三、請貴校核予參加研習之教師公(差)假登記及課務派代。
四、本府同意全程參與旨揭研習之人員核予該場次3小時研習時數,請承辦學校依實際出席狀況核發,並落實簽到退機制。
五、承辦本案之學校工作人員(每日至多5人),本府准予研習課程期間公(差)假登記,如有課務得派代。
六、檢附實施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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