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659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,以培育具備核心素養能力之學生,該署規劃「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」,各校可申請110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(詳如附件說明),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受訪學校可於該署「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登錄邀約之主題、時間與地點,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,每次至多2日;若為跨區聯合辦理,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。
(二)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,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,該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。
(三)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,通過申請之學校應主動聯繫專案教師,討論課程安排細節,倘有交通不便之學校,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、膳宿協助。
(四)最晚申請日為入校輔導日前10日申請,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,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(機)票、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。
(五)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,如未填寫,旨揭計畫得拒絕後續申請。
三、專案教師上學期服務期程為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20日止,「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」(http://ctcs.cloud.ncnu.edu.tw/pages/login.aspx)開放學校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1年1月10日,貴校至平臺填報簡易申請單,並依據旨揭說明事項辦理。
四、檢附計畫平臺操作說明表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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